基础教育处
负责全省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;拟订义务教育、普通高中教育、幼儿教育、特殊教育发展政策;拟订中小学、幼儿园办学标准,规范办学行为;规划、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,拟订基本教学文件,审定地方课程教材,指导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;指导中小学德育、校外教育和教育信息化、图书馆、实验室建设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