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工作处
拟定教师教育工作的政策及指导性教学文件,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。统筹全省师范教育改革与发展,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,规划和指导全省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,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。负责全省公费师范生、特岗教师、中小学教师援疆工作。负责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。配合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。